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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三亚市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海南房产,能用有限的钱,在三亚买到舒适的房子是我们都希望的梦想。因此,三亚买房掌握什么技巧才不会吃亏呢?
1、三亚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无效,三亚购房者有权退房。通常导致房屋销售合同无效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
(1)开发商的项目开发违法,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手续,不具备完备的法律文件,因此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导致合同无效。
(2)开发商采取欺诈手段,诱使三亚购房者与其订立房屋销售合同,合同无效。如开发商故意告知置业者虚假情况,如竣工日期、装修规格及质量标准等,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合同无效。
2、开发商违约的,三亚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开发商的责任,也就是说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三亚购房者不能购买,不能如期收房或者不能以合同的要求收房时,三亚购房者可以退房,例如下面几种情况:
(1)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能销售该海南房产;
(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经催告3个月后仍不能交付使用的;
(3)房屋结构有重大质量问题,不能修复或者经修复仍不能得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影响三亚购房者使用的;
(4)由于开发商的过错,三亚购房者不能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5)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6)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的;
(7)合同约定的其他退房条件出现的。
关于退房的法律依据在海南房产交易中,商品房买卖需要签订三亚购房合同,而退房也就是指商品房买卖双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根据我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亚市买房优势:三亚房产,蓝蓝的天空、暖暖的阳光、秀美的海景以及惬意的气候环境,这里既是中国最南端的滨海城市,也是中国唯一的热带滨海旅游城市,虽然一年日照时间多达300多天,但是年平均气温25℃左右却是最适宜的,正好适合度假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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